襄阳三中关于班级校产维修管理的规定
[2012-10-26] 作者: 来源: 点击:18412

襄阳三中关于班级校产维修管理的规定

班级校产指各个教室内所有公物、包括门、锁、窗、窗帘、玻璃、灯具、电扇、开关、插座、投影仪、电子白板、音响、电子监控器、学生课桌凳、讲桌等。
一、管理目标:
1、学校管理重心下移,年级、班级和部门已成为实体。为了增强年级、班级和部门的主人翁意识,学校决定在校产管理方面,实行年级、班级和部门负责制。
2、随着国家教育改革的深入,学校择校生的比例逐渐减少,学校的收入呈减少趋势,而市场物价呈上涨趋势,学校的开支将逐渐增加,所以,学校必须走节俭、高效、增收之路。
3、坚持“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把权、责、利有机结合起来,培养学生爱护公物的良好习惯,形成学校、年级、班级全方位管理机制。
二、措施:
1、学校每学年度开学时,将完好的班级校产交给各班使用、管理、维护。
2、学校每学期给每个班投入500元的班级校产维护费。
3、小型维修由班级自己负责。班级无法维修的,可申报学校,由学校派人维修。维修费用从班级维护费中扣除。
4、损坏公物、照价赔偿。班级公物损坏,由班级找损坏者赔偿,若班级无法找到赔偿者,由学校检查后给予维修,维修费从班级维护费中扣除。
5、学校对班级校产定期检查,每学期期末考试前检查验收,并据实结算。维修费结余归班级所有。
6、学校每个月检查一次,检查的结果纳入考核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