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学一做”5月份重点工作
[2017-05-18] 作者:guanliyuan 来源: 点击:14101

各县(市、区)、开发区党委(党工委)组织部,市委各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组织人事部门,党组织关系在襄的企事业单位、高校组织人事部门,市委各督导组:
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严肃党内组织生活,现提出5月份7项重点工作,请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座谈会、全省电视电话会和全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会议精神。各级党组织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大意义,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学习教育的重中之重,认真谋划本地区本部门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措施,以饱满的热情和有力的举措把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把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座谈会精神作为重要学习内容,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全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会议精神(襄阳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简报第9期)。结合全市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深入开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学习宣传。按照市委《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和《襄阳市“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规范指导书》相关要求,继续落实“四专一党日”规定内容,扎实开展四个专题学习讨论,引导党员时刻对标,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道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               
2、抓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与“三会一课”基本制度深度融合。各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在5月8日集中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医院、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组织根据实际可在这一周内开展。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在这一周内开展的,要提前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并确保在本月开展。各支部要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为基本载体,完善“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制定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要扎实搞好个人自学,制定党员年度学习计划,按要求完成学习内容。要把推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与“三会一课”基本制度深度融合作为重中之重,切实规范组织生活,同时要注意防止出现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完全替代“三会一课”的问题。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要提前召开支委会为“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把关定向,认真策划活动主题。各基层党组织可结合自身工作、生产实际对照《关于选设“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主题的参考意见》自主确定活动主题,并将当月的主题提前通知党员,认真思考准备,并组织党员围绕活动主题完成“7+X”内容,特别是在落实学习内容、讲党课、谈体会感言等规定动作和“X”自选动作时都要围绕活动的主题来进行。要注重丰富“X”自选动作内容和形式,创新开展民主议事、党性教育、业务培训、知识竞赛、演讲朗诵、为支部献策、连线流动党员、开展志愿者服务、开展结对帮扶、进社区联系服务居民等活动,提高主题党日吸引力。要建立常态化的督查机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扎实推动全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设党小组的支部谈体会感言可以分党小组进行。
3、自查整改基层党组织设置。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参考通知中归纳的问题,从严从实对基层党组织设置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按要求及时将整改方案报市委“两学一做”协调小组批复,并对自查出的问题强力推进整改。
 4、开展“精品党课、优秀讲师”基层评选。各地各单位严格按照《关于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建立“精品党课库、优秀讲师库”的通知》要求,以基层党组织为基本单位,逐级开展精品党课、优秀讲师评选推荐上报。对推荐的精品党课讲稿要强化精品意识,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亲自审核把关;推荐的优秀讲师要突出党员公认,必要时可组织推荐候选人进行比赛试讲,由党员和支部投票评定推荐人选。
5、继续结合实际制定2017年民主评议党员细则。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市委各工委要继续督促指导各基层支部完成制定本支部更具体、可操作的民主评议党员细则,作为2017年民主评议党员依据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查。还没有制定2017年民主评议党员细则的党支部,可将此项工作作为5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民主议事内容,组织党员对制定的细则进行讨论,完成2017年民主评议党员细则制定工作。市委督导组将对各基层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细则制定情况开展抽查并通报,在抽查中发现仍未制定2017年民主评议党员细则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追责问责。
6、认真做好4月份暗访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各地各单位要对4月份暗访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问题清单,进一步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实行销号管理,确保全部整改到位,并实行整改反馈制度,于5月31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市委“两学一做”协调办。
7、继续报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关材料。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每月报送制度要求,向市委“两学一做”协调办报送各类各类简报信息、“小处方”、进展统计表和基层党组织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特色亮点。
以上要求各地各单位报送到市委“两学一做”协调办的材料、表格等内容均发送至邮箱xyqjb3515265@163.com,电话3511681-8334。

                          中共襄阳市委“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