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三中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2017-05-27] 作者:guanliyuan 来源:校纪委 点击:13229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的精神,根据全市统一部署,今年5月将开展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以下简称“宣教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贯彻六中全会精神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养成接受监督自觉,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党支部、每名党员,通过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全校党员干部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强化“四个意识”,真正把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的要求落到具体的工作中,落实到每一位党员干部教师的思想和行动中。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准则》《条例》集中学习宣传活动

1.充分利用“主题党日+”活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廉政党课、廉政讲堂、专题报告会、支部学习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准则》《条例》,真正做到入脑入心。开展以学习《准则》《条例》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

2.组织学校全体党员干部参加省纪委监察厅统一出题的《准则》《条例》测试活动,加强对各支部开展《准则》《条例》测试活动情况的督促检查,并将测试情况汇总后报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

3.开展《准则》《条例》知识竞赛活动,达到以赛促学的目的。

(二)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链”活动

1、开展中心组主题学习活动。学校围绕“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开展中心组学习,主要学习《党章》,学习《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引导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做清醒人和明白人。

2、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各支部党员围绕“如何更好遵守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对照“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要求,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帮助,查找查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

3、开展关键岗位干部廉政教育活动,开展约谈活动落实主体责任。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级部组长、班主任、会计出纳等岗位的党员干部、教职工进一步修订完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表》,强化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结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就从严治党、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工作,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别约谈相关科室中层干部或工作人员。

4、开展以案论纪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校党员和干部集中观看专题教育片,并结合实际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进一步增强宣教月活动的影响力和渗透力,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充分认识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的重要性、严肃性,拒腐防变、警钟长鸣。

5、开展健全完善管理制度活动。结合从严治党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突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对学校管理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完善。

6、大力开展廉政文化活动。举办廉政大讲堂,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活动,对党员干部开展纪律和作风教育。把阅读廉政书籍纳入党员干部学习内容,教育党员干部领悟“读书使人明理、读书催人奋进”的道理,始终做到保持清醒、居安思危、铭记教训。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发放一份“家庭助廉”倡议书,发挥家庭“廉内助”和子女“小护士”作用,引导家庭成员之间相互监督和提醒,共同培育和建设清廉家风。

7、开展新任教师廉洁教育活动。学校对新招录的教师,,重点开展以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师德规范为内容的岗位廉洁教育,培养他们廉洁从教意识,为打造师德高尚的教师队伍奠定坚实基础。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学校要站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高度,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宣教月各项活动亲自部署、带头参加、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各支部既要坚持以上率下,又要加强指导帮助。

(二)结合实际、创造特色。各科室(单位)、各党支部要结合本科室(单位)、党支部实际,在活动形式和内容大胆探索,创造特色,营造廉荣贪耻浓厚氛围。

(三)强化措施,营造氛围。要用好宣传栏、电子显示屏、互联网等阵地,进一步加大对宣教月活动的宣传力度,着力营造强大声势和良好舆论氛围。各科室(单位)、党支部开展宣教月活动的特色、亮点以信息形式及时报学校纪委。